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 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全校各团总支、团支部
- 优秀共青团员: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且已完成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籍注册
- 优秀共青团干部:担任团的各级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及干事,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且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学生团员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评选条件
- 组织健全,班子配备齐全,按期换届,团干部素质高、能力强,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 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团员教育管理规范,团员发展工作正常有序
- 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校和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 团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吸引力和实效性,能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严格执行团的纪律,团员无违纪现象,团组织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 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记录
-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补考科目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参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
- 团员先进性评价等次为“优秀”,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共青团员重点注意:需完成团员先进性评价(等次为优秀)和团籍注册;参评学年无补考科目;参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5小时;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
- 热心团的工作,认真履行团干部职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 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创新,在团组织建设和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 密切联系青年团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 学习成绩良好,参评学年无补考科目,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 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截止评选当年4月30日)
优秀共青团干部额外注意:需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比例与程序
(一)评选比例
评选类别 |
评选比例 |
五四红旗团总支 |
不超过各学院团总支总数的20%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0% |
优秀共青团员 |
不超过全校团员总数的3%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不超过全校团干部总数的8% |
(二)评选程序
- 自评推荐:各团总支、团支部及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
- 审核公示:各团总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团委
- 评审表彰:院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总支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团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先进事迹,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奋发进取
- 材料要求:各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宜宾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