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校园安全 · 维护正常秩序
校门是学校安全工作重地,为加强宜宾学院出入校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