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例

一、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学生重点注意:需累计参与社会实践不少于15天,提交高质量实践报告,无违纪行为,积极将专业知识应用于实践,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四、评选要求
宜宾学院团委 二零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