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

法学

专业代码

030101K

学制

4年(4-6年)

毕业学分

153.5+20学分

一、专业简介

宜宾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设立于2004年,2013年获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2014年获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2016年获批校级转型发展示范专业,2019年获批省级一流专业。经过二十年的办学积累,成功构建了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成果《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构建--以新建地方本科高校法学专业为视角》荣获四川省三等奖。法学专业大力推进转型发展,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以培养法律思维为基础,以提升法律素养为重点,以强化法律技能为中心,培养创新应用型法律人才,得到社会高度评价。

二、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牢固的法学知识、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应用型法治人才。毕业生能够扎根川南、面向西南、辐射全国,在法律实务部门胜任工作。

目标1:综合素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治精神和公共精神,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职业人格。

目标2:知识储备

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跨学科知识,了解国内外政策法规,具有广阔视野。

目标3:业务能力

掌握法律检索、调查取证、文书撰写等技能,能熟练处理实务问题,擅长团队沟通与合作。

毕业要求

  • 1.
    综合素质过硬: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 2.
    知识体系完备: 熟悉政治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合理的知识结构。
  • 3.
    业务能力突出: 具有缜密的法律思维,精通各种法律实务,法律技能娴熟。

三、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表

创新创业必修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时 实验实训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开课单位
N24CXJW003 创业基础实践 24 16 2.0 1 考试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N24ZYFX001 律师实务 32 0 2.0 5 考查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小计:理论56学时,实验实训16学时,总学分4.0学分

创新创业选修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理论学时 实验实训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开课单位
N24CXJW004 创业管理学 32 16 2.0 4 考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N24CXJW005 创业策划 32 0 2.0 4 考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N24CXJW006 创新创业法律 32 16 2.0 4 考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N24ZYFX002 司法实务 32 0 2.0 6 考查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小计:理论128学时,总学分8.0学分

说明:

  1. 必修课程:选定《创业基础实践》课程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开设在第1学期
  2. 选修课程:在4、5、6学期中任选一学期设定供学生选修
  3. 学生须在必修课程中修满4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至少选修1门(2学分),本模块最低修读6学分

四、课程修读先后关系

遵循教育规律,结合专业教育特色,依据教学计划表,本专业所有课程修读先后关系如下:

课程模块 第1学期 第2学期 第3学期 第4学期 第5学期 第6学期 第7学期 第8学期
创新创业课程 创业基础实践 律师实务
创新创业选修课程 创业管理学、创业策划、创新创业法律 司法实务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1、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大学外语A1、计算机基础、体育1、大学语文(文)、劳动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国家安全教育 中国近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2、大学外语A2、体育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体育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3、体育4、质量与标准化工程 大学生就业指导 形势与政策4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 民事诉讼法、刑法学总论 刑法学分论、刑事诉讼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 国际法 中国法律史 法律职业伦理
应用创新必修课程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物权法理论与实务、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务 法律文书写作、公司法理论与实务 专业实习、法律创新实践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
应用创新选修课程 专业见习 人格权法理论与实务 犯罪学、司法礼仪、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 仲裁法理论与实务、婚姻法理论与实务、专业研习、保险法理论与实务 法律文献检索、模拟法庭(双师同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国际经济法(网)、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工伤案件理论与实务、建设施工合同理论与实务 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务、道路交通事故理论与实务、国际私法(网)

修读关系说明

  1. 课程修读顺序原则:

    专业课程按照从基础到专业、从理论到实践的顺序安排,先修课程是后续课程学习的基础,建议学生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期修读。

  2. 基础课程阶段(1-2学期):

    主要修读通识教育课程和法学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等),为后续专业学习奠定基础。

  3. 专业课程阶段(3-5学期):

    集中修读专业核心课程和实务课程,同时开始专业实习等实践环节,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

  4. 综合提升阶段(6-8学期):

    修读专业拓展课程,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全面提升法律实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5. 选课建议:

    学生应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方向,在选修课程范围内合理选择课程,但需确保满足各模块最低学分要求。建议每学期修读学分控制在20-25学分之间,避免选课过多影响学习质量。

五、各模块最低学分与学分分布

各模块最低学分要求

课程模块 必修学分 选修学分 最低总学分 占比
创新创业课程 4.0 2.0 6.0 3.9%
通识教育课程 41.0 8.0 49.0 31.9%
专业核心课程 48.0 0.0 48.0 31.3%
应用创新课程 34.5 4.0 38.5 25.1%
第二课堂 20.0 0.0 20.0 13.0%
总计 147.5 14.0 173.5 100%

学分分布比例图

学分要求说明

第一课堂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第一课堂所有模块课程的学习,最低修满153.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程147.5学分,选修课程至少14.0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学分要求为20学分,具体学分认证标准参见《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指导意见》。学生需在毕业前完成全部第二课堂学分要求。

重要提示

  • 各模块最低学分是毕业的基本要求,学生应合理安排各学期修读学分,避免毕业前学分不足
  • 专业核心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必须全部修读并通过考核
  • 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方向,在选修课程范围内多修学分,但不得低于各模块最低要求
  • 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控制在20-25学分之间,避免因选课过多影响学习质量

六、第二课堂说明

第二课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包括法律实务技能训练、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

第二课堂学分总计要求为20学分,学生需在毕业前完成全部学分。具体学分构成、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详见上述指导意见。